盗窃自行车的一律拘留、劳教 警方对此类报案必须立案调查
盗窃自行车的一律拘留、劳教 警方对此类报案必须立案调查
荆楚网(楚天都市报)(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龚轩 许光)“去年,全省警方共受理自行车(含电动自行车)被盗案17845起,占盗窃案件的31.5%。今年1月,全省又受理1229起。实际的发案数字,远远不止这些。”昨日,省公安厅副厅长赵飞说,对盗窃自行车行为,确实到了该狠狠打击的时候。
昨日下午,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,在全国统一部署这次为期5个月(3月至7月)的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。
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说,据抽样调查,全国每年被盗自行车400多万辆、被盗电动自行车70多万辆,很大一部分家庭都有自行车被盗经历。目前,自行车仍是广大群众、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众最常用、最方便、最环保的交通工具。盗窃自行车的嚣张气焰,直接危害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,必须重拳打击、坚决扭转。
刘金国说,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对自行车被盗不重视,直接导致许多丢车群众不去报案,反而购买“廉价”赃车,形成恶性循环。今后,公安机关对此类报案必须受理、必须立案调查。对盗窃普通自行车的,一律行政拘留;对盗窃电动自行车的,一律刑事拘留;再次盗窃自行车的,一律劳教。
警方要求,盗窃自行车或窝藏、购买赃车的,应在1个月内向警方交代问题并上缴车辆,可从轻处罚或减免处罚。明知是赃车而窝藏、转移、代销、购买的,警方将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和《刑法》追究其责任。群众举报有关线索可获奖励。
会上,国家质监总局、建设部、商务部等部门还提出综合治理措施:生产企业对新车刻制车架编号,城市建设要设置自行车存放处,商务、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旧货交易和维修市场的监管
[ 本帖最后由 小葛 于 2007-5-30 21:35 编辑 ]
白山小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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